其实上周4S店就电话要我去提车了,只是没想到车到的这么快,有点意外,貌似别人都等了30-45天,呵呵,应该感谢下我们家老领导的关怀,神速般的拿到车了.
中午到现在一直比较亢奋,也许是靠自己白手起家以来第一部属于自己的坐驾吧,所以一直是兴奋着,被同事都笑称今天是吃了笑药了,唉..我在想自己是不是有点开心过头了.发两张提车时的照片.


其实上周4S店就电话要我去提车了,只是没想到车到的这么快,有点意外,貌似别人都等了30-45天,呵呵,应该感谢下我们家老领导的关怀,神速般的拿到车了.
中午到现在一直比较亢奋,也许是靠自己白手起家以来第一部属于自己的坐驾吧,所以一直是兴奋着,被同事都笑称今天是吃了笑药了,唉..我在想自己是不是有点开心过头了.发两张提车时的照片.


前段时间实在无聊,在日志上放了个阿里妈妈的广告,算起来到现在已经有半个月了,今天跑上去一看,哈哈,收入果然高啊!累计收入0.88元,除去什么所谓的阿里妈妈的技术支持费用,实际应得0.72元! 高! 实在是高!
我想八成我是穷发疯了才会干这样的事情,赶紧给他们家的广告给撤下来,本日志访问情况虽然一般,但我想为了几毛钱的广告还占我个大位置,既不美观也不实用,哈哈,就此与阿里妈妈的广告告别! 本来准备发表一通言辞谈谈国内的广告联盟的,想来还是算了咯,没什么意思.

这几天公司的很多人开始尝新用Chrome浏览器,说实际话速度相当的好,也受到了广泛称赞,但它并非不存在瑕疵,其中包括《最终用户许可协议》. 根据Chrome最初的《最终用户许可协议》,谷歌可以完全控制用户通过Chrome发布的所有内容。
幸运的是,谷歌迅速对这一问题作出了反应,将这一问题归咎于对其它产品《最终用户许可协议》的剪切和拷贝。根据谷歌的《通用服务条款》第11章内容,谷歌保留通过其服务传输和显示内容的权利。但是,Chrome的《最终用户许可协议》没有修改这一内容。
谷歌的高级产品律师迈克·扬写道,“我们的权利只局限于提供服务。例如,Gmail的《最终用户许可协议》放弃了我们对Gmail内容的所有权,Chrome也应当如此。我们对这一疏忽感到抱歉,并已经解决了这一问题。”
修改后的Chrome《最终用户许可协议》包含如下内容:你将拥有在该服务上一通过该服务提交、发布或显示内容的版权和其它权利。